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衡阳考区体检、考察公告

来源 市公务员局
添加时间 2022-08-10

根据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《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等有关规定,为做好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衡阳考区体检、考察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关于体检工作

(一)体检对象

经笔试、资格审查(体能测评)、面试等环节,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∶1的比例,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;招录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,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(同一场次、同一个面试考官组、同一套面试题本)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。入围体检人员名单、体检分组和体检时间及见附件1-4。

(二)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

第一、二批考生体检时间:2022年8月11日(星期四)

第三、四批考生体检时间:2022年8月12日(星期五)

考生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:第一、三批早上6:30前到衡阳市公安局北门院内篮球场(蒸湘区华新开发区天柱路28号)集合,第二、四批早上6:30前到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南院)右侧院内集合。

(三)体检要求

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。

体检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其中报考法官助理、检察官助理、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人员,要求肢体健全,无色盲、斜视、内斜视。

对心率、视力、听力、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当日复检;对边缘性心脏杂音、病理性心电图、病理性杂音、频发早搏(心电图证实)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当场复检。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,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:30。报考人员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。当日复检、当场复检及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,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。

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,视为放弃体检。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(四)注意事项

1.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,凭笔试准考证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),出示湖南居民健康码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进入指定地点集合,接受体温测量后,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。参加体检的考生除身份确认、项目检查、用餐等摘除口罩以外,应全程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

2.医院只接受现金缴费,每人准备体检费650元整(每名考生另行准备100元现金,如需进一步检查项目或复检,费用另缴),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前按标准统一收取。

3.体检前一天要素食、禁酒,避免剧烈运动,晚上8:00后不再进食并休息好,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,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,由考生承担责任。

4.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体检前,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机并上交工作人员;体检过程中,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,考生家长、亲属等不得尾随前往体检医院,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接触。已怀孕、月经期的考生,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。体检时,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,考生在体检时只能报序号,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身份信息。

5.当日体检结束后,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体检当日17: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。如需当日复检的,工作人员会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。

6.不按规定时间或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,按自动放弃处理;拒绝专项检查或复检的,按体检不合格处理;对有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取消其体检资格,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相应处理。

7.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,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考生体检疫情防控要求参照《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》有关规定执行。考生应认真阅读,严格落实,以免耽误体检。

二、关于考察工作

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。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,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,积极配合考察组开展工作,电话无法联系者,责任自负。

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质、心理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。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,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。

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,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。

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,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,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。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,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,终止录用程序。

咨询电话:0734-8675161。

附:1.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衡阳考区体检第一批人员名单(8月11日).xlsx

2.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衡阳考区体检第二批人员名单(8月11日).xlsx

3.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衡阳考区体检第三批人员名单(8月12日).xlsx

4.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衡阳考区体检第四批人员名单(8月12日).xlsx

衡阳市公务员局

2022年8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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